【警員虐兒】涉於住所襲擊7歲女兒 45歲警員准保釋5.28再訊
社會
撰文: 梁錦麟
發布時間: 2024/04/16 17:34
最後更新: 2024/04/16 18:22
45歲男警員涉於住所擊傷7歲女兒的臉,被控1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,今(16日)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。被告暫毋須答辯,裁判官應辯方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,以待辯方索取文件。被告准以500元保釋,其間需居住在報稱地址、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。
男被告NCH(45歲,警員),被控1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,指被告於2023年12月13日,在新界荃灣海灣花園某室,身為1名超過16歲,而對7歲女童X負有管養、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故意襲擊X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。
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,以待索取文件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,被告准以現金500元保釋,其間需居住在報稱地址、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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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